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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展综合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发布日期:2022-08-22 浏览次数:

   关于《绵阳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展综合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伴随着城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在不断的增加,但是目前绵阳市土地资源尤其是建设用地资源十分紧张,基于此,绵阳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绵阳市高新区辖区内的部分分批次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2014年至201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将绵阳市涪城区辖区内的464419m2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绵阳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产业发展需要,计划将该上述土地中面积为344420.26m2的用地出售用于弥补高新区居住、商业和教育需求。

根据具体的用地需求,将上述地块划分为BCDEFG6个地块,其中B地块为商业地块(面积为19112.23m2)、C地块为居民地块(面积为25643.49m2)、D地块为居住地块(面积为105522.13m2)、E地块为居住地块(面积为64918.96m2)、F地块为居住地块(面积为102947.69m2)、G地块为教育科研地块(面积为26275.76m2)。因此,20216月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1193号、绵自然资规设【2021193号),明确了本地块用地为商业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BCDEF);同时根据《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局部调整规划可知,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二类居住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

二、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

本项目地块在本次调查之前一直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征地工作于2014年至2021年完成。该地块至今,未进行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三、调查结果

该地块在征收之前一直为农用地和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之后至本次调查期间也一直为农用地和部分集体建设用地,未进行过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绵阳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产业发展需要,计划将会展综合体地块(面积为344420.26m2),出售用于弥补高新区居住、商业和教育需求。根据具体的用地需求,将上述地块划分为BCDEFG6个地块,其中B地块为商业地块(面积为19112.23m2)、C地块为居民地块(面积为25643.49m2)、D地块为居住地块(面积为105522.13m2)、E地块为居住地块(面积为64918.96m2)、F地块为居住地块(面积为102947.69m2)、G地块为教育地块(面积为26275.76m2)。同时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地块的规划条件和用地范围(绵自资规设【2021193号)和(绵自资规设【2021194号)号,明确了F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B地块为商业用地,C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D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E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同时根据《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可知,G地块为教育科研用地。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为居民区、学校;

地块历史上不存在规模化养殖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

地块和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因此,从现有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调查地块存在确定的污染源,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可忽略,地块历史不曾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手工印染等。地块历史上未进行任何生产建设活动,无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

经过快检设备对地块的土壤进行检测分析可知,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于复核点位砷的监测结果也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地块遭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关于《绵阳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展综合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图1)1-220R20U42K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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